版權的基本項目

版權的基本項目

版權是個非常廣泛且複雜的領域。您可以在以下找到一些常見的問題與答案。

 

什麼是版權?

版權是一種法律概念,賦予原創者或創作者對原創作品的專有權利。版權擁有者具有權利賦予任何人得以使用、改編或轉售他的作品並具有權利被記名於該作品之中。

版權保護主要是給予文學、戲劇、藝術以及音樂創作、電影以及電視和廣播等作品。

僅有版權擁有者能對其擁有的作品做出以下事情:

  1. 複製並散布作品。
  2. 製作衍生作品或者改編作品。
  3. 以原始版本或者其他形式來販售作品。

這些作品縱使創作者沒有明確告知,創作者仍持有其版權。

 

誰具有版權?

基本規範是這樣記載:

  • 該作品的原創者或創作者擁有其版權。
  • 製作人或者電影製作人或者錄音者通常擁有該電影或錄音成品的版權。
  • 廣播者擁有廣播內容的版權。
  • 發布商擁有發布版本的版權。

但是,在某些地方可能存在不同於一般規則的例外情況,例如:

雇傭關係 – 在僱傭期間的工作過程所創作出的東西通常由雇主擁有版權。

記者 – 如果作品是在新聞報章雜誌公司的僱傭下由記者撰寫出來時,記者可以擁有特定權利,而雇主則擁有其他所有的權利。

委託圖片及影片 – 如果圖片或影片是為了私人或家庭目的而受委託拍攝時,則委託人會獲得其版權,而大多數其他委託作品中,作者則擁有其版權。

這是很重要的部分:

  • 版權所有權可以轉移或者指定給另一人。例如說,雜誌內容的圖片拍攝者可以和出版商簽署協議,讓出版商擁有其雜誌內圖片的版權。
  • 版權所有權通常僅能透過書面形式來轉移。
  • 任何一個或多個由版權擁有者所持有的專有權利皆可以透過獨家或非獨家的方式來轉移給另一人。

例如:

  • 一本書的原創者可以授予製作人獨家權利來根據該書中內容製作電影。
  • 軟體開發商可以授予客戶非獨家的授權來使用該軟體。

在上述任一種個案中,書的原創者或軟體開發商皆保留其版權所有權,僅是針對特殊目的來授予製作人或者客戶權利來使用他們的作品而已。



如何解釋版權侵害?

版權侵害通常是指一整個作品或者是「重要的部分」在未經版權所有者授予任何一種權利下使用時,即是版權侵害。但在某些國家則有使用版權素材卻非侵權的例外情形 – 例如:「合理使用」的例外狀況。

在評估您所使用的素材中是否為該作品的「重要部分」前,您必須先思考這是否為重要、必要或獨特的部分。

這旨在「重質」而非「重量」。即使您改變或新增他人部分的作品,您所使用的重要、必要或獨特的片段原始素材仍會侵權。

當一個人侵害版權時會導致受到版權所有者提告並送交法院。法院可以處理一連串的事項,包含侵權人須支付賠償費用以及支付版權所有者的費用。在部分個案中,侵權人會被處以支付款項以及罰款,在嚴重的情況下將會被監禁。

以下有些版權侵害的例子:

  • 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複製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 未經版權錄音者或作曲者的授權下使用該首歌至影片中。
  • 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發布他人的作品,即使已經明確記載原創者的資料。

版權亦可透過這些方式被侵害:

  • 授權任何人來侵害版權 – 例如:要求或鼓勵他人侵害版權,或者提供他人侵權的方法。
  • 未經許可就導入欲進行銷售或散佈的版權項目 – 例如:DVD 電影。
  • 規避數位資料的存取機制。
  • 散佈或販售複製的盜版內容。
  • 未經許可下錄音或拍攝現場表演的畫面。
  • 允許公共娛樂場所使用侵害版權的任何表演或放映內容。

版權迷思

  • 如果是在網路上就屬於公共空間,我不需要權限就能複製想要的東西。
     
    • 網際網路並未被版權法所豁免!在多數國家中,版權擁有者以及相關權利者皆能將傳統的版權法套用於網際網路。版權擁有者享有特定專有權利,包含複製權以及授權。所以未經版權擁有者的許可就擅自將他人作品放置於網路上或者於網路上面下載亦或是複製等行為,皆屬於侵害版權的行為。

  • 如果我不販售或產生營利,那就不算侵權。

    • 不論您是否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透過販售或散佈版權作品來獲取當中任何收益,皆與版權侵害無關。只要您侵害了該作品皆可能被要求損害賠償,特別是您的任何行為損害到該作品的價值。


  • 如果沒有收到版權通知,就不算受到版權保護。

    • 一部作品的版權通知並非強制性。但是,版權通知會起到強化保護的作用,透過警告他人這部作品是受到版權保護的,在一些國家也允許版權擁有者獲得更多以及不同的損害賠償。如果一部作品看起來像是受到版權保護(如:文學、戲劇、藝術或音樂創作),您就應該認定它已受到保護。除非您了解來源否則不應使用任何他人的作品。
  • 我不需要權限即可使用該內容,因為我已經註記作者的資訊了。

    • 附上作者資訊僅代表您不是剽竊者。然而,僅僅記載作者的資訊仍不能避免版權侵害 – 您仍需要獲得版權擁有者的權限來使用該作品。

 

  • 我僅使用原始作品的一小部分或約莫 10% 左右的比例。

    • 雖然一些國家有「合理使用」的例外情形,但通常會因為一部作品或者作品中「重要部分」在未經版權所有者授予任何一種權利下使用時而造成版權侵害問題。在評估您所使用的素材中是否為該作品的「重要部分」前,您必須先思考這是否為重要、必要或獨特的部分。一個「重要部分」可能僅有非常小的區塊,也可能低於整個原創作品的 10% 比例。這旨在「重質」而非「重量」。

 

關於知識產權(IP)有什麼是我該知道的?

知識產權與法律學說包含:

商標 – 一個獨特的字、片語、字母、數字、聲音、味道、形狀、標誌、圖片、包裝或者綜合上述方式來用於辨認特定商家的貨品或服務,或者用於分辨來自其他商家的貨品或服務。

一個商標擁有者有權阻止他人在相同性質或者極具關連的商品或服務使用該商標或者相似性高(混淆)的商標。在多個國家中,商標擁有者不論註冊與否,皆擁有強制執行的權利。

專利 – 對於新的、創造性以及有幫助的商業利用發明物的專有權利(如:裝置、物質、方法或加工方式)。專利必須在擁有者獲得專有專利權之前註冊完畢。

設計 – 一種新穎獨特的形狀、配置、樣式及裝飾替產品設計獨特的外觀。註冊設計樣式能幫助擁有者保護產品的外觀樣式。

假冒 / 公平交易 – 當某人以名稱、商譽或識別符號作為手段來誤導大眾,讓人認為與其具有關聯。

這類型的知識產權有時可能會相互重疊,例如:

  • 一個公司標誌的擁有者可能同時擁有該標誌的版權與商標權。
  • 版權能防止未經授權擅自複製或傳遞標誌,而商標權則能防止他人在相同性質或者極具關連的商品或服務時使用該商標或者相似性高(混淆)的商標。

有幫助的版權連結

這邊有些不錯的網站能夠獲得更多關於各個國家的知識產權的資訊:

 

 

什麼是商標?

一個獨特的字、片語、字母、數字、聲音、味道、形狀、標誌、圖片、包裝或者綜合上述方式來用於辨認特定人事物的貨品或服務,或者用於分辨來自其他人事物的貨品或服務。

一個商標擁有者有權阻止他人在相同性質或者極具關連的商品或服務使用該商標或者相似性高(混淆)的商標。在多個國家中,商標擁有者不論註冊與否,皆擁有強制執行的權利。

 

如何解釋商標侵害?

 

註冊商標

已註冊的商標通常會有個符號 ® 或 TM 存在於標誌旁。

如果您在相同性質或者極具關連的商品或服務使用了已註冊的商標 - 當該相似性高的商標造成大眾的混淆時,您可能就侵害了該已註冊的商標。

這包括兩者的商標的相似之處造成大眾混淆而無法正確辨認出該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儘管商標有不同之處。

縱使註冊商標已具有足夠的名聲,仍會因使用該名稱或標誌而侵權,即便這不會造成混淆、傷害或對註冊商標的信譽造成不公平之處。

 

那未註冊的商標怎麼辦呢?

一些未註冊的商標可能在一些國家的商標法或其它替代法律學說,如:假冒或「不公平競爭」的規範下受到保障。未註冊商標是否得到保護將取決於特定情況:

  • 不論範圍如何,只要未註冊商標的擁有者以此商標進行貿易活動的情況下;
  • 不論兩者的標誌是否極為相似,必須先考慮其行業是否相似,從而決定是否容易混淆及欺騙(不論是否有意)大眾讓人認為該商品或服務來自他人;
  • 這類混淆造成傷害的範圍影響第一位商標使用者的商譽。

 

有幫助的連結

這邊有些不錯的網站能夠獲得更多關於各個國家的商標以及知識產權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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